【不平则鸣的解释】“不平则鸣”出自唐代文学家韩愈的《送孟东野序》:“大凡物不得其平则鸣。”这句话的意思是:当事物处于不均衡、不公平的状态时,就会发出声音,表达不满或诉求。后来,“不平则鸣”被引申为人在遭遇不公、委屈或挫折时,会通过言语、行为等方式表达自己的情绪和观点。
在现代社会中,“不平则鸣”不仅是一种情感的宣泄,更是一种对正义的呼唤,是对社会现象的反思与批判。它体现了人类追求公平、正义的本能。
“不平则鸣”原意是指事物在不平衡状态下会发出声音,后引申为人遇到不公时会发声抗议。这一说法强调了人们对公平的渴望和对不合理现象的反应。无论是个人还是社会层面,这种“鸣”都具有一定的警示和推动作用。
表格展示:
项目 | 内容 |
出处 | 韩愈《送孟东野序》 |
原意 | 物不得其平则鸣(事物不均衡则发声) |
引申义 | 遭遇不公时会表达不满或抗议 |
现代意义 | 对公平、正义的追求;对社会问题的反映 |
情感色彩 | 积极、理性、有责任感 |
应用场景 | 社会评论、舆论监督、个人维权等 |
文化影响 | 成为中华文化中表达抗争精神的重要概念 |
通过这种方式,我们可以更清晰地理解“不平则鸣”的内涵与外延,也更能体会到其中蕴含的人文关怀和社会责任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