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宋朝夫妻离婚叫什么】在宋朝,婚姻制度相对较为成熟,法律对夫妻关系有明确规定。随着社会的发展,离婚现象也逐渐出现。那么,宋朝时期的夫妻离婚有哪些称谓?他们是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?本文将对此进行总结。
一、宋朝夫妻离婚的称谓
在宋朝,夫妻离婚并非像现代那样直接称为“离婚”,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说法。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称谓:
离婚类型 | 宋朝称谓 | 含义说明 |
夫妻自愿解除婚姻 | “和离” | 夫妻双方协商一致,和平分手 |
丈夫主动提出离婚 | “休妻” | 丈夫因各种原因(如无子、不孝等)单方面提出离婚 |
妻子主动提出离婚 | “出妻” | 女性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|
因感情破裂而分开 | “别嫁”或“改嫁” | 女性在离婚后改嫁他人的行为 |
二、宋朝离婚的法律规定
宋朝法律对离婚有一定的规范,主要体现在《宋刑统》中。其中规定了“七出三不去”的原则,即丈夫可以以七种理由提出离婚,但若妻子符合“三不去”条件,则不能轻易被休。
- 七出:无子、淫佚、不事舅姑、口舌、盗窃、嫉妒、恶疾。
- 三不去:怀孕、为夫家服丧三年、夫贫贱时娶妻。
这些规定虽然表面上是保护女性权益,但实际上更多是维护家庭秩序和男权社会结构。
三、离婚的实际操作
在实际生活中,宋朝的离婚程序并不复杂,但需遵循一定的礼仪和法律程序:
1. 书面协议:夫妻双方达成一致后,通常会写成契约,由证人签字。
2. 宗族介入:有时需要宗族长辈参与调解,确保过程公正。
3. 财产分割:离婚时需对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,避免纠纷。
4. 子女抚养:若已育有子女,一般由男方承担抚养责任,女方则可能获得一定补偿。
四、总结
综上所述,宋朝夫妻离婚的称谓多样,主要包括“和离”、“休妻”、“出妻”等。离婚方式虽有一定法律依据,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受传统礼教影响较大。尽管如此,宋朝的婚姻制度相较于前代已有明显进步,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。
通过了解这些内容,我们可以更全面地认识宋代社会的婚姻与家庭生活。